课程介绍:
高级会计职称是我国会计专业技术职称中的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。高级会计师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,对业务能力上应具有坚实的专业理论知识,掌握国内外现代的经济管理科学方法并了解发展趋势。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丰富的经济工作实践经验,能够解决重要经济活动中的实际问题,提出有价值的政策性意见,在加强经济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、社会效益方面贡献显著。
发展方向
国企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、财务负责人
工作职责
国企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、财务负责人负责草拟和解释、解答在一个地区、一个部门、一个系统或在全国施行的财务会计法规、制度、办法;组织和指导一个地区、一个部门、一个系统的经济核算和财务会计工作,培养中级以上会计人才。
能力要求
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丰富的财务会计工作经验,能担负一个地区、一个部门或一个系统的财务会计管理工作。
申报条件:
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的人员,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:
1.《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》规定的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,各地具体规定有所不同,请查阅当地的报考条件。
2.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、财政部门或中央单位批准的本地区、本部门申报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破格条件。